(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降低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地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相应的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强产业基金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大力开发应用场景,(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政务和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总部支持能级,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实施环评改革措施,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强企业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省有关职能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加大投资促进激励,深圳市参照本政策自行制定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外资研发中心、投资促进激励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