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规定,2025年4月30日,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组织专家组,对我市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符合补助条件的型号为YTK5040XXYEV2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23辆,YTK5040XXYEV11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1辆,YTK5040XXYEV14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1辆,YTK6110EV纯电动客车1辆,YTK6830GEV8纯电动客车2辆,对核实结果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于7日内(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535-7212301)反映,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和相关证据,若无相关情况反映,附件:2016年度-2020年度莱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2016年度-2020年度莱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莱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莱阳市财政局莱阳市科技局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