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5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有关工作,须与我省企业联合提出项目指南建议,联合提出项目指南建议的企业,应为该项目相应课题的牵头单位,须与我省高校院所联合提出项目指南建议,联合提出项目指南建议的高校院所,应为该项目相应课题的牵头单位,5.同一项目指南建议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指南建议,已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应牵头联合长三角优势力量提出项目指南建议,(三)合作单位要求1.项目牵头单位不是企业的,且该企业应为该项目相应课题的牵头单位,应包括项目指南建议推荐函、项目指南建议书和技术需求调查表,2.项目指南建议由推荐单位统一推荐,附件:1.2025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书.docx2.2025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推荐函.docx3.2025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技术需求调查表.docx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