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省创中心”)建设工作,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工程制造、生物农学、医药健康领域省创中心工作通知如下:一、定位使命省创中心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二、申报条件(一)同一平台同一年度仅限申报一次省重点实验室或省技术创新中心,已建设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国家或省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或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或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平台及其人员不得重复申请,申请省创中心应提前认真阅读并遵守符合《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等规定,(四)领域类省创中心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建设布局与省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部署紧密结合,其研发人员、科研条件、研发成果等应占所申请省创中心总量的50%以上,医药健康领域省创中心需由高校、医院、企业三类单位共同建设,不得在省内其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及其分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创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担任固定人员,省科技厅、归口管理单位和依托单位等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省创中心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省创中心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4.依托单位已建设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五)依托省外单位建设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同一申请只能通过第一依托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申请书在申请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网络审核通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