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1〕1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资料至伊宁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地址:伊宁县富民路4号,联系人:冯涛,联系电话:13999932112)附表:伊宁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伊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4月10日附件:伊宁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序号图斑编号地理位置中心坐标图斑面积(㎡)后期管护图斑影像经度纬度16500000712098001伊犁州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81.63026444.3176939962.03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人民政府相关解读: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