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征集“科技副总”岗位需求的通知各企业:为了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支持海南自贸港、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促进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市企业科技创新,加快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文昌市关于选聘“科技副总”的工作方案》,(二)企业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根据经营管理及研发实际需要,提出“科技副总”岗位的具体需求,并填写《企业聘任“科技副总”需求情况表》(见附件1)报送市科工信局,市科工信局对各企业申报的“科技副总”岗位需求进行审核,(三)审定发布,市科工信局研究拟定“科技副总”需求岗位,并对外发布,四、有关要求各企业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企业聘任“科技副总”需求情况表》报送市科工信局综合技术室,每个企业只能聘请一名“科技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