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55号)规定,经初审,以下人员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申领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0790—12333,序号姓名性别原工作单位申请时间待遇领取地1陈斌男新余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04市本级2魏永康男新余市五金交电化工公司2025.04市本级3虞明军男新余市食品总公司2025.04市本级4姚术芬女江西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2025.04分宜县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