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1.申报单位应为自治区级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技小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依托单位,4.政府部门(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四)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管理员账号,盟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所属注册地申报项目单位账号,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审核所属单位申报账号,2.申报单位申报人账号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账号自行分配,3.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申报人账号后,提交至单位管理账号(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账号审核通过后,(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1.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于2025年5月21日16:00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三、联系方式1.业务咨询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471-63287112.政策咨询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资统处联系电话:0471-63286033.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471-6328801附件:1.2025年自治区科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自治区科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报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4月30日附件:1.2025年自治区科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2.自治区科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