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文市发〔2003〕31号)的规定,桂林市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桂林市象山区金蚂蚁网咖(个人独资)申请设立进行初审,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经营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二路111号德天商业广场二层1-8栋2-216号至293号、2-309号至311号经济性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法定代表人:朱勤晶年龄:38岁住址:广西灵川县性别:男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起到2025年5月16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桂林市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和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审批期限内,通信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6号象山区政府文体旅局联系电话:0773-3829302、3836895桂林市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