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向社会公开遴选1所农民田间学校(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农村实用人才实训实操基地)承担1期(20人)培育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主体在原州区范围内由自治区正式挂牌的农民田间学校(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农村实用人才实训实操基地),三、申报条件1、具备完善的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近三年内能够承担300人的培训任务(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3、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授课能力,4、具备跟踪服务学员的能力,帮助学员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主要用于培训的授课费、教材费、资料费、交通费、学员伙食费及实训实操耗材费、档案资料的制作费、宣传费、学员保险费、观摩学习费用等与培训相关支出,五、申报材料1、申报书:详细阐述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培训优势、课程设计方案、师资队伍介绍、学员管理与服务措施、培训预算等内容,2、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3、业绩材料:提供近三年内承担的培训任务的相关佐证材料,4、培训场地与设施设备佐证材料:提供培训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设施设备清单及相关照片等,5、具有授课能力的佐证资料:授课老师取得农业专业的中、高级职称证(如农民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等),以及由所在乡(镇)政府出具的对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和教学水平给予认可的证明,6、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得的荣誉证书、与农业科研院校或企业的合作协议等能够证明申报单位培训能力和优势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