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简称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简称战略性专项)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专项项目互不开展限项审查,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项目不开展限项审查;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的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含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同时,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的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含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5年10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8.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6日8:00至2025年6月23日16:00,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科技部国际合作司2025年4月25日附件: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3.形式审查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