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1)对2025年一季度批发销售额达5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20%的、批发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10%的商贸企业,按其2025年一季度综合经济贡献(计算公式:批发贸易额*90%+企业利润*5%+员工薪酬*5%)同比增量部分的0.1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2)对2025年一季度零售额同比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按2025年一季度综合经济贡献(计算公式:零售额*90%+企业利润*5%+员工薪酬*5%)同比增量部分的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三、申报材料(提交的相关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1.2025年一季度商贸企业“稳增长”奖励申请表(原件1份),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税款所属期2024.1-2024.3截图(取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2024年1-3月当期收入合计作为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税款所属期2025.1-2025.3截图(取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2025年1-3月当期收入合计作为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联系方式: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王磊0592-6887265五、补充说明1.批发销售额:2025年3月E204-1表中的“商品销售额”减去“零售额”数据,零售额:2025年3月E204-1表中的“零售额”数据,2.企业利润:2025年一季度E203表中的“利润总额”数据,因此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取数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当年1-3月当期收入合计,企业如享受年度奖励超出该条款奖励金额,六、附件1.海沧区2025年一季度商贸企业“稳增长”奖励申请表2.收款收据3.员工薪酬(截图示例)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