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22〕286号)精神,下达我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1个,补助资金125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本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电话:5321567),附件:清流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5月16日附件1清流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万元)本次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情况(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最低应发放劳务报酬(万元)1清流县龙津镇大路口村黄东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黄东坑机耕路600米、水沟700米,建设取水坝工程、河堤挡墙500米等配套设施,1711253016.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