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公民、组织依法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加强对公民、组织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指导和服务,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第四条国务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及商务、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和发布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信息,第五条国务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变化等重点信息加强跟踪了解,第六条国务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健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指导工作机构和工作规程,为公民、组织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为公民、组织提供高效便捷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途径,为公民、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国务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聚焦企业涉外生产经营活动中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第十三条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参与境外知识产权相关诉讼或者受到境外司法或执法机构相关调查,第十四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下列事项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一)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法律将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制定、决定、实施歧视性限制措施的组织、个人列入反制清单,第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国家以知识产权纠纷为借口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侵害我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