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3号)文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351—2377259附件:2025-01期企业稳岗返还公示名单(12户).xls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