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由泉州市科技局会同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泉州分中心等单位,举办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初、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现就组织属地高校院所、企业等有关单位参训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充分认识技术经纪人培训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部门、企业技术研发与管理团队、技术转移机构等单位相关人员参训,自主选择报名中级(已有初级证学员)或同步报名初、中级培训(未有初级证学员),颁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结业证书”,二、动员对象: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人员、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技术转移机构从业人员等,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组织不少于5家企业参训、每所在泉高校不少于2人参训、每家大院大所组织不少于1人参训,三、报名时间: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5月7日17:00前,组织参训人员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及材料提交工作(报名程序详见附件),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泉州分中心19959728656(微信同号),附件:技引才聚智启泉城—2025年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泉州市初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方案泉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