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强我市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1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21号)等要求,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支持方向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2个方向,(一)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详见附件1):1.支持范围围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5个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对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过程中,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研发试验、检验检测、中试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的项目给予支持,2.入库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为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业)的企业,(2)省财政资金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支持2023年度评价结果良好及以上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以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等,原则上不超过汕尾市已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的6%,(二)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详见附件2):主要支持已获批复同意组建并实际运行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二、项目入库工作程序(一)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地区企业项目申报,申报项目纸质材料留档原件备查3份、应当报送市级主管部门纸质材料2份(含电子版、PDF统一刻U盘各1份),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5月3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刻(U盘)贴标签后和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我局(工业发展科),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5月20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电话:3361336)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汕工信函〔2025〕86号)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