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瓯政发[2017]40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59号》、《温瓯政办明电[2017]400号文件》《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44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4号》的相关规定,现泽雅镇人民政府对以下不动产使用者的不动产合法认定调查情况予以公布,若对公布的内容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27日,到泽雅镇人民政府反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上报不动产登记中心予以合法认定,联系电话:86316357(泽雅镇人民政府)面积单位:平方米序号不动产使用者不动产坐落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建房时间土地性质备注1杨首聪黄山村72.93142.081980年集体2周恩西岸村116.38227.581980年集体3陈美玉庙后村35.9164.641980年集体4杨陈香庙后村35.9164.641980年集体5潘积品庙后村71.82129.281980年集体6陈国香凌云村13.9125.041980年集体7李南桃凌云村0.681.221979年集体8李杰兴凌云村12.1521.871979年集体9吴王通金岗村63.4863.481980年集体10吴王春金岗村87.1787.171980年集体11季陈洪龙头村117.45228.111980年集体12潘平国纸源村12.1824.361980年集体13周林波锦上村120.45120.451980年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