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22〕249号有关市(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2〕101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2022〕183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1827万元,专项用于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收支分类科目、具体内容等请详见附件,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参照中央资金绩效目标,会同发改等部门科学合理设计本级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吉林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建〔2016〕859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监督,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国家级脱贫县,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吉林省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吉财农〔2021〕613号)执行,附件1: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附件2:绩效目标表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5月17日附件:3.附件1: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xls4.附件2: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