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一)申请接收渠道1.当面提交本机关在重庆南路100号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表可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并告知申请人其申请公开的信息需要加工、分析,3.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