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经营主体申报茶叶出口备案基地,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二、做强经营主体(三)支持龙头培育,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激励补助10万元、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6万元和15万元,支持单家企业不超过1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万元、3万元、5万元,分别按3万元/个、5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补,一家企业一年内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扶持金额分别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四、做大品牌影响(八)支持参加省级及以上组织的茶叶类比赛和评选活动,分别按照1万元、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分别按照1万元、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按2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奖励,各县(区)人民政府五、附则(十)本政策适用于全市新型农业(茶叶)经营主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