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1号)文件要求,及时新增和扩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相关主体数量,提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质效,雨城区经商局按照公开公平原则通过发布征集公告、销售主体自愿申报、条件初审,现将2025年雨城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销售主体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布(详见附件),公布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7日,对公布的销售主体如有异议,请于公布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雨城区经济合作和商务局反映(雅州大道387号),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雨城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名单(第二批)雅安市雨城区经济合作和商务局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