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19号)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满足通知申报基本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企业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二、材料要求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2)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参照《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附件3)制订明确清晰的建设方案,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纸质文件一式四份,提交正式有效的申报材料至所属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资料,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经审核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盖章的汇总表(均需附电子光盘文件1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与创新组),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2.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3.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4.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汇总表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27日(联系人:马利,联系电话:2808323)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docx附件3: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docx附件4: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汇总表.docx附件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