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实施主体: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资金的报告》(永农发〔2024〕213号)精神,现将19.4万元补助资金分别下拨给永春县湖洋益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10家实施主体单位(详见附件1),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专款专用,以促进我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附件:1.2024年永春县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4年永春县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项目任务清单3.2024年永春县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财政局2025年4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