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订赣州市引客入赣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3月13日-3月20日收到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符合奖励政策企业共计15家,拟奖励金额共计153.591万元,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1、江西鹏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356510元2、江西旅游集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325500元3、广州南站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21600元4、南昌铁路旅游有限公司216450元5、江西尊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92950元6、江西汇丰旅游有限公司71440元7、石城县野鹿旅行社有限公司71430元8、韶关市友好旅行社有限公司51290元9、赣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36980元10、江西省嘉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35210元11、河源市槎城旅行社有限公司30600元12、江西云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300元13、广东非凡旅行社有限公司2800元14、赣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850元15、江西众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000元具体团队信息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任何组织或个人可以采用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经查询属实的取消奖励资格,电子邮箱:sxctgk@163.com,联系电话:0797-8398862,公示结束后,由各企业将审核通过的旅游团队纸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寄送至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留存,收件人:陈女士电话:0797-839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