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发展服务办及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快鄞州区会展经济发展,现将鄞州区会展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主办或承办单位在鄞州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二、申报办法请各镇(街)、园区发展服务办接通知后转发给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企业,根据展会影响力(如UFI展会认证证明、与境外知名展览公司合作办展、采购商构成名单、专业参展商构成名单)经主管部门综合认定后,分别给予场馆使用面积在2-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上的举办者不超过5万元、10万元人民币的补助,根据实际效果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的补助,给予每个展会每年(届)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每平方米每届不超过15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补助,每个展会每年(届)补助不超过20万元,(三)支持引进各类专业贸易类展会对市场化运作、场馆使用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以上、3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办专业贸易类展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根据当年度企业发展潜力、规模及成长性分别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四、申报资料1.《鄞州区会展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联系电话:89295418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B楼4112室附件:1.鄞州区会展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请表2.甬易办申请表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4月22日附件1鄞州区会展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名称(企业盖章)企业注册地址主管镇(街道)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开户行账号户名企业申请根据《鄞州区会展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申报单位承诺我单位严格按照《鄞州区会展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