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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年度新余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余市科学技术局 | 2025-04-23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资金支持强度(一)科技研发平台、载体计划项目1.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七)指导性计划项目指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业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开展科技研发或学术研究,二、申报共性基本要求(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至申报当日),省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2.项目申报单位应有研发经费投入,联系人:黄小勇(合作中心/1618室)联系电话:座机6447079手机13755556136附件:1.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2.临床医学中心申报指南3.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指南4.“研发飞地”项目申报指南5.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6.工业领域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7.农业领域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8.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9.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10.数字经济计划项目申报指南11.“科技副总”申报指南12.指导性项目申报指南13.个人诚信承诺书,单位诚信承诺书14.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汇总表新余市科技局2025年4月23日附件1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一、申报主体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旨在围绕某一领域重点开展技术应用研究、成果转移转化、产品开发、工程试验、技术服务等,(四)“研发飞地”有与申报单位所需技术直接相关联的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六)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新余市“研发飞地”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附件6工业领域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一、工业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我市“6313”工业主导产业,附件7农业领域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一、农业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我市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附件9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基本条件1.申报主体(1)依法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等,附件10数字经济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在新余市注册一年以上,与“科技副总”约定服务报酬或科技合作项目金额不少于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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