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新区暨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哈新管规〔2022〕2号),现对2022年度哈尔滨新区产业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9日至5月25日,本次公示的参股子基金经新区产业引导基金专家评审会综合评审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商业价值尽职调查后,由哈尔滨新区产业引导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基金名称黑龙江省石墨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基金管理人黑龙江辰能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基金规模及存续期基金总规模72720万元,新区产业引导基金拟分三期出资24000万元,基金合伙期限(存续期)为7年,四、基金投资方向及领域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两新”产业,任何单位及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子基金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哈尔滨新区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451-84090662,联系邮箱:hxqjrfw@163.com,哈尔滨新区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