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5〕14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规范条件企业申报(一)申报要求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附件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报另行通知,(二)申报程序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指导企业对照具体行业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各申报企业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资源行业材料报送”板块提交申请材料,二、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请已公告企业按要求编制企业年度报告,于4月30日(星期三)下班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资源行业企业年报管理”板块线上报送市工信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产能需参照新申报企业提交材料,市工信局联系人:赖荣燊2896801市工业绿色发展中心联系人:李会512667地址:湖滨南路334号二轻大厦21楼7-9单元邮箱:gylsfzzx@xm.gov.cn附件:1.各相关行业规范(准入)条件2.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3.已公告企业申请变更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