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服务内容:围绕受援对象的科技需求,开展技术培训、传播先进适用技术、培养乡土科技人才、培育苗头产业、拓展销售渠道等服务,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推进农村科技创业和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目标:受援县(市、区)(以下简称“受援县”)至少一个受援单位的产业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提供产业发展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服务,服务目标:受援县至少一个产业的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推广宣传我省优秀农业科技成果、实用技术,二、总体要求服务期限:科技特派员及服务团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资格限制:为支持更多科技人员参与县市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