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就业见习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5〕24号)等文件精神,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通过见习积累就业经验,现面向全市开展就业见习基地募集工作,(四)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二、申请材料(一)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三)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向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单位,由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专家考察评估意见,将拟认定见习单位名单在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四、其他事项就业见习基地职责及补贴标准见《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等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