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单位未为原工伤职工张勉枝(公民身份号码410225********378X)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依法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已于2023年11月先行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合计人民币39144元整,对于你单位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张勉枝工伤保险待遇一案,因你单位拒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告知书》(穗埔社保收告〔2025〕7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告知书,相关内容公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等规定,现需你单位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张勉枝的工伤保险待遇合计人民币39144元整,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张勉枝的工伤保险待遇39144元整,户名: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账号:44001400701050061663-000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行号:105581000042摘要请备注“黄埔张勉枝工伤先行支付待遇”,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欣兰大街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06室,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5年4月21日附件下载: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