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进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验收范围项目验收范围包括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及广州科技GI(https://gzsti.gzsi.gov.cn/)上到期应验的项目,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3个月内线上提交验收申请,审核通过的验收申请提交至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受理,项目承担单位无需提交纸质验收材料,由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四、验收结论(一)依托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管理的项目验收原则上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19〕3号)执行,(二)依托广州科技GI管理的项目验收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执行,(三)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决算工作,(五)相关验收结果纳入下一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的考量范围,取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或终止申请的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三)受理咨询: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