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办法奖励对象包括区内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及以上乡村旅游区(点)、“赫山民宿”和研学旅游基地开发建设主体,第三条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赫山民宿”、研学旅游基地、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发展要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第五条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创建需符合《乡村旅游区(点)星级评定准则》(DB43/T484—2017)相关标准要求,第八条全国及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需符合《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方案》《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方案》等相关标准要求,第十七条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赫山民宿”、研学旅游基地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第十九条支持回乡创业者完善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及“赫山民宿”、研学旅游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第二十条鼓励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赫山民宿”、研学旅游基地、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第五章品牌管理第二十一条区文旅广体局牵头负责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赫山民宿”、研学旅游基地、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管理各项工作,做好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赫山民宿”、研学旅游基地、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管理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园区)负责协助做好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赫山民宿”、研学旅游基地、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管理及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第二十三条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赫山民宿”、研学旅游基地、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运营主体应当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园区)的管理,第二十六条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赫山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实行退出机制,第二十七条取消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赫山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认定后,附件:1.赫山区乡村旅游扶持奖励申报表2.奖励资金申报资料清单3.“赫山民宿”联合验收审定表4.“赫山民宿”联审申报资料清单附件1赫山区乡村旅游扶持奖励申报表申报主体(盖章)负责人联系电话申报事实依据申请奖励额度(万元)申报类别申报主体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区文旅广体局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区财政局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2奖励资金申报资料清单1.《赫山区乡村旅游扶持奖励申报表》,2.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需提供国家、省、市文旅部门创建结果文件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