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配套设施完善、示范应用领先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2.扩大新能源乘用车规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3.积极发展新能源载货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2.打造千亿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2.加快产业链协同创新,依托省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电器产业研究院、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研究院和省低碳能源技术中试基地、新能源电池中试基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3.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4.加快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2.有序推进加氢设施建设,1.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技术融合应用,提升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2.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信息通信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3.推动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4.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与氢能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