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补助标准为:统一执行500元/人/年,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8个乡(镇、街道办)脱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发放对象为2024年以来年满16周岁且在省外连续稳定务工达三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犁倭镇发放1人,金额500元,金额4000元,红枫湖镇发放1人,金额500元,王庄乡发放1人,金额500元,新店镇发放8人,金额4000元,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附件:清镇市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名单.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