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实施进一步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2号)政策,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琴澳旅游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延续性,巩固深化“琴澳旅游团”业务实效,进一步规范资质认定旅行社的业务开展及监督管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起草制定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琴澳旅游团经办旅行社资质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4月29日18:00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aransun@hengqi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琴澳旅游团经办旅行社资质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二、邮寄信函或递送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1号楼经济发展局316室,邮寄信函的,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琴澳旅游团经办旅行社资质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