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和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江阴市储备粮油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子邮箱:873964772@qq.com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江阴市财政局邮政编码:214431江阴市储备粮油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储备粮油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阴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阴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与调整、预算执行与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市财政局职责(一)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负责组织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四)根据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第五条市发改委职责(一)配合市财政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四章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第七条预算编制和执行专项资金预算由市发改委编制,市发改委应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第八条使用管理(一)应由市发改委申请的向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使用申请,第五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九条绩效管理市发改委是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按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应当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并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十条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政策执行、预算编制、使用管理和绩效等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