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现就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择优推荐申报城市,2025年拟支持不超过20个试点城市,编制三年期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模板见《通知》附件),二、大力支持提振消费,更好发挥商贸流通试点工作对提振消费的牵引作用,三是鼓励加快新设施布局,各省级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城市通过建立项目储备库、即审即结等方式,试点申报城市应在方案中明确资金总体安排和拨付时间进度,试点城市要在项目资金安排上,试点城市在方案编制上,有关省第一批试点城市资金拨付进度将作为2025年试点评审的重要参考,各地不得委托财政部、商务部及其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署名或者不署名)参与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等申报工作,已经获得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