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4〕9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87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于4月18日完成该项目中期核查,经核查组对建设进度和财务资料核查,拟拨付项目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676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835-4222570,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项目中期核查情况统计表汉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21日附件: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项目中期核查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