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郊区耐火材料专业镇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郊区人民政府 | 2025-04-21
相关解读:《阳泉郊区耐火材料专业镇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解读阳郊政办发〔2025〕3号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郊区耐火材料专业镇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阳泉郊区耐火材料专业镇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4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阳泉郊区耐火材料专业镇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支持耐火材料专业镇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能分工共同管理,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和区财政局分别履行下列职责:区工信局、区科技局负责按照确定的专项资金的重点方向和对象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确定支持项目,负责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资金分配,区财政局负责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资金拨付、监督管理、以及部门绩效自评核查,对专业镇内企业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2024年已完工或在建的技术改造、新建项目给予奖励,对专业镇内科技型企业按照2024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给予奖励,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年度支持20万元、10万元,对2024年度通过认定的市级创新平台给予5万元奖励,对2024年度获得国家双创大赛全国决赛、省决赛奖项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专业镇内柔性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给予5万元专项奖励,第六条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区工信局、区科技局根据当年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区科技局负责科技创新奖励、科技人才(团队)奖励的申报和资料审核、现场检查,(二)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分别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更多精选

  • 2025-04-21 00:00:00
  • 2025-04-21 00:00:00
  • 2025-04-21 00:00:00
  • 2025-04-21 00:00:00
  • 2025-04-21 00:00:00
  • 2025-04-21 00:00:00
  • 2025-04-21 00:00:00
  • 2025-04-20 00:00:00
  • 2025-04-20 00:00:00
  • 2025-04-19 00:00:00
  • 2025-04-18 00:00:00
  • 2025-04-18 00:00:00
  • 2025-04-18 00:00:00
  • 2025-04-18 00:00:00
  • 2025-04-18 00:00:00
  • 2025-04-18 00:00:00
  • 2025-04-18 00:00:00
  • 2025-04-18 00:00:00
  • 2025-04-18 00:00:00
  • 2025-04-18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