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7号)文件精神,秀洲区2025年第一批设施大棚卷帘设备提升改造补贴共涉及农业主体2家,卷帘设备440台,补贴资金14.59万元,现将秀洲区2025年第一批设施大棚卷帘设备提升改造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3675880,监督电话:057383675810,秀洲区2025年第一批设施大棚卷帘设备提升改造补贴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