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报认定长春市概念验证中心的形式审查工作已完成,现将通过形式审查的概念验证中心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市科技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示期:2025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受理处室: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91-2房间(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联系电话:0431-88777263附件:通过形式审查的概念验证中心名单长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17日本条信息发布初审:韩金睿,复审:张国忠,终审:于柏生附件:通过形式审查的概念验证中心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