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在合肥市(锂电池、光伏产品)、滁州市(光伏产品)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推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和研究机构明确数据来源,试点企业对照《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企业保证能力要求》,推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结果采信,鼓励通过认证的企业在其获证产品相关的包装、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认证标识,引导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量化及管理工作,鼓励行业组织和认证机构积极参与国际碳足迹等涉碳类相关标准制修订和计量比对,三、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参与、第三方机构和行业组织支持的多元工作机制,组织相关企业、行业组织、认证机构等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相关标准、认证规范、实施规则制修订,推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结果采信,扩大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附件:1.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参与机构遴选结果2.2025年开展试点企业名单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