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建设,优化标准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经过组织复审,决定对DB65/T1326-2008《伊犁马》等129项自治区地方标准(见附件1)进行废止前社会公示,请各相关行业、领域认真研究,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书面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联系人:张涵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11室附件:附件1:拟废止地方标准目录附件2:地方标准废止结论意见反馈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