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李大伟等3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李大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7410济南市优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张小妮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120济南煜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陈传树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5517莱芜市莱城区陈传树摩托车维修部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1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