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5〕148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已公告企业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名单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相关材料均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另行通知,请按照《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要求,(二)请各地工信部门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新申报企业和变更产能企业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形成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1),二、关于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一)各地工信部门要及时跟踪了解已公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掌握本辖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运行情况,对已公告企业是否能保持规范(准入)条件要求进行检查,请按要求将其填入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1),请于4月29日前将企业年度报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及检查结果提交至市工信局节能科,附件:1.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2.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附件1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docx附件2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