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审核情况公示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天津市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共1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1229辆,补助资金14682.15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天津市对该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该企业1229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补助资金14682.15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扫描件形式(签字/盖章)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5月24日联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联系人:杨鸿旭电子邮件:sgxjzbgyc@tj.gov.cn附件: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明细表年度序号车辆生产企业车辆型号新能源汽车(辆)补助标准(万元)补助资金(万元)总计1229-14682.152018年合计500-99001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小计500-9900TJK6105BEV50019.899002020年合计629-3972.151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小计629-3972.15TJK6120GCLEV1257.2900TJK6120GCLEV1153.6414TJK6100GCLEV16291458TJK6850GBDEV1934.95955.35TJK6110CBDEV347.2244.82021年合计100-8101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小计100-810TJK6100GCLEV1008.1810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