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广东省进口货物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深圳市指定倒箱过车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新冠病毒检测工作规范(第二版)》等工作指引,特制订进口货物(快递)拆封操作疫情防控指引,一、适用范围本工作指引适用于从境外(包括香港)进口到我国的货物、邮寄快递拆封环节中新冠病毒的防控,二、进口货物(快递)管控要求(一)从源头上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许可证、货物入境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和预防性消毒证明等相关物品安全和防疫检测信息,企业应委托相关机构对打开进口物品外包装后的内包装及其内容物进行采样,应当在核酸检测合格并进行预防性消毒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三、进口货物(快递)拆封时的管控要求(一)进口货物(快递)存放和拆封应在指定场所,(二)进口货物或信件拆封时需要对外包装做好预防性消毒,(三)拆封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一般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帽子和工作服,(五)拆封操作过程中保证至少配备一名监督员,监督拆封操作过程中有无风险,四、从业人员管控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工作机制1.企业应建立好从业人员台账,3.强化进口货物(快递)拆封操作的人员核酸检测,每次核酸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在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台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