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物流示范园区和标准化物流器具(集装箱)循环共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宁交函〔2025〕1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县级物流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物流主管部门复审,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共收到自治区级物流示范园区申报材料7份、标准化物流器具(集装箱)循环共用示范项目申报材料6份,2025年3月12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宁夏现代物流协会组织召开了自治区级物流示范园区和标准化物流器具(集装箱)循环共用示范项目评审会,对经市级物流主管部门复审报送的13家企业进行了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2025年3月27日至4月3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现将自治区级物流示范园区和标准化物流器具循环共用示范项目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自治区级物流示范园区:中国物流中卫物流园(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标准化物流器具循环共用示范项目:宁夏天元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以上拟认定名单存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公示期:2025年4月14日至1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51—5960730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A座1806室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2025年4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